小毅

这个人太懒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出生日期

1994-07-22

牛人等级

小牛

注册时间

2020-12-14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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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次拒绝调岗后被迫离职要补偿,高院:不支持!

双方自2016年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王大路)工作表现、能力及发挥乙方工作技能,调整和调动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调换工种,另含晋升、降职、降级等各种形式),乙方必须自觉服从甲方的安排,相同工种系列或职级的工作调整或调动、其基本工资不变。其它情况依照甲方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发布于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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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甲公司与丙口头约定将A工地的劳务部分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丙。2020年3月16日,乙经人介绍与第三人丙相识,口头约定乙在丙承包的工地干活,并约定了日工资。后经丙安排乙先后在其承包的A工地、B工地、C工地从事电焊作业。2020年6月25日17时许,乙在A工地进行氧气操作过程中因氧气回火,不慎从脚手架上滑落受伤。

发布于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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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提供虚假身份证 工厂构成非法用工被判赔偿

14岁的小娟辍学后来到宁波。为方便找工作,她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将年龄更改为16岁,并顺利进入慈溪一家工厂上班。不料,两个月后小娟在工作时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为和工厂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小娟起诉到慈溪法院,要求工厂按照非法用工的标准赔偿治疗期间的生活费、一次性赔偿金等共计4.5万元。此案审理时,工厂称,小娟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有意隐瞒真实年龄,因此,不应判定企业为非法用工,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赔偿。

发布于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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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责任汇总

常见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责任汇总

发布于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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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未足额支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张某系甲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为根据工作内容考核上岗;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张某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计时工资形式执行,计时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发布于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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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从半年报里读懂中国信心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78万人,同比增加24万人;二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2%,比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中国经济半年报交出了一份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农民工就业总体改善的就业成绩单。

发布于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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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天离职, 回家途中车祸死亡, 算工伤吗?算!

员工正式上班第一天就提出辞职,在办完离职手续后,已经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了,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还算不算工伤呢?

发布于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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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协议无效, 劳务派遣公司返还保险费10万元!

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隐藏了真实的劳动关系,架空了我国的用工登记制度,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

发布于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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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工人受伤, 包工头赔偿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待遇赔少了可补齐!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布于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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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对接,广搭平台促就业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应对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一方面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意愿,针对性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培训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多渠道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供需交流平台,结合企业实际,优化服务,实现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发布于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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