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毅

这个人太懒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出生日期

1994-07-22

牛人等级

小牛

注册时间

2020-12-14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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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观对​出家道士管理并按月发工资, 是劳动关系吗? 法院判决神了!

白云观管理委员会出具函件,载明:兹有孟某在1987年1月1日来北京白云观工作,于1999年12月24日因工作关系离开北京白云观,期间户口于1990年7月15日由原户籍地湖北省某县转入北京白云观,落户北京白云观集体户口,至今一直没有迁出。

发布于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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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啤酒喝多了,在高架桥撒尿坠亡,算不算工伤?

公安机关对事发时雷震天乘坐车辆上的其他2名人员进行询问时,其中一人称,雷震天晚上吃饭时喝了啤酒,所以话有点多,但是人看起来是有意识的;另一人称,因晚饭雷震天喝了不少啤酒,一路上几次想上厕所,但车一直在行使,后快到机场时,雨大堵车,雷震天就下车到高架桥边沿的位置上准备小便,从高架桥上掉下去了,其觉得“雷震天下车后来到高架桥沿的这个位置,因为他喝多了,把两根紧挨着的高架边沿的中间缝隙看成了隔离墩,就想走到隔离墩旁上厕所,然后一脚踩空,掉了下去。

发布于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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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规则

李某艳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李某艳主张北京某科技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加班费、2020年2月1日至12月11日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关于加班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北京某科技公司认可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某艳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共计140.6小时,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397.9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57.3小时,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李某艳就

发布于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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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社保致工伤待遇降低, 员工可以主张差额损失, 但有前提!

原告冯某诉称,其于2012年7月26日入职大连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2015年3月17日发生工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因大连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长达16个月不协助我报销医疗费、未发病假工资,未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冯某诉至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0105民初28978号判决,判令大连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支付病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仍有以下问题没有解决:1.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共计15854.6元,医保核准报销3172.94元,余下12681.7元应由大连某公司北京研发

发布于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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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不孕去医院取卵助孕,休假14天被开除,法官说理太精辟了!

签订合同当天,叶若衣对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并签字确认。《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旷工连续2天或年度累计3天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于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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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数据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现将《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于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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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单和尚诉寺庙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法官的判决神了

被上诉人宝峰寺答辩称:一、赵某出家到宝峰寺挂单,性质是修行,是对信仰、思想、精神方面的追求,其主张劳务报酬,完全违背了佛教教义,背离事实真相。二、宝峰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接收赵某挂单,是为其修行提供场所和便利,而非提供就业或者劳务机会。三、赵某提起本案诉讼,易造成社会对当前佛教乃至僧人管理的诸多误解,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明辨是非、以正视听,尤为必要。综上,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赵某上诉无理,应予驳回。

发布于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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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公报案例: 绩效末位下, 可以调岗、降薪、培训、解除吗?

末位淘汰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竞争,提高工作质量,提升企业效益,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范畴。但末位淘汰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进行,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并未允许用人单位可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仅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末位淘汰没有法律依据。

发布于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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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VS团体意外险,企业老板可以这样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少企业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产品,来转嫁用工的意外风险。但这两个常见的保险产品看似差不多,其实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发布于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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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可否以无法工作为由解聘?

柳某在某机电公司担任安装师。2023年6月9日,他因下班途中骑电动车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而落下八级伤残。当时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柳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

发布于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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