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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缴费基数低于本人工资导致工伤待遇差额,不是法院受案范围
于某自2014年8月份开始在甲公司工作,从事安拆岗位,甲公司自2014年9月份开始为于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起初参保基数为2383元,其中2018年6月份至2019年4月份的参保基数为3466元,自2019年5月份开始按3270元参保基数缴纳。
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公司解除合法吗?
2017年10月26日,吴某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4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吴某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约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甲公司与吴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乙公司、吴某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吴某在甲公司、乙...
围绕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国务院要求将宏观政策落实落细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申铖)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会议提出,把围绕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宏观政策落实落细。
在单位食堂吃晚饭时猝死,能认定工伤吗?
周某家属向某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0年5月28日,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周某家属的兄长周某在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不同意认定为工伤(亡)。周某家属不服,遂提起诉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 生活护理费的通告
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每月拿票报销的款项,是否属于工资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银行流水中备注为报销或办公费的款项不属于工资,是报销款,但经法庭询问,用人单位不能明确报销的具体项目,以及报销款的数额如何确定,亦认可“报销款”的发放数额不是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发票金额确定,即用人单位对其主张的该部分款项性质为报销款不能自圆其说...
公司如何合法调岗? 最高法院明确调岗的六个规则!
用人单位对员工单方调岗极易产生劳动争议,实务中如何把握单方调岗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中,案例14. 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合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对用人单位具有参考价值。
变革时代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互联网时代的人才发展战略
招聘需求分解与人才市场调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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