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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能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在律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以下是北京和广东两地高院对同类争议的再审结果。
最高法院关于代签、补签、倒签劳动合同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用人单位或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不应予以支持。
试用期内经常请病假,公司能解除吗?
黄某于2018年8月6日入职甲公司处,岗位为设备维修部维修工,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每月。黄某于入职当日填写了《入职申请登记表》,以前工作单位身体健康检查正常,入职时间2018年8月6日。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合法吗?高院判了!
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公司支付刘雪花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920元/月,标准时间外手当810元/月(标准时间外手当包含:平日1小时加班时间和周六4.5小时勤务时间。超过标准时间外的工作时间根据基本工资计算加班、特勤、法休工资)”。
驻外工作职工的工伤认定——刘赛诉房山区人保局不予工伤认定案
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故在确认职工驻外期间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的情况下,即可按一般的工伤认定标准予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若职工死亡前一日正常打卡下班,死亡地点是其住处,且目前未...
案例 |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刘某于2021年6月17日入职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月工资3000元。A公司与刘某订立了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止。A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以刘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不...
让中国创新的动力更澎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综述
职称制度作为科学评价、用好用活人才的指挥棒,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重要杠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职称制度改革纳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体系打通“天花板”,完善标准破除“四唯论”,创新机制强化分类,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减负...
变革时代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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