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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新单位休产假能否向原单位主张待遇损失?
赵女士于2009年5月1日到甲医院工作,工作期间甲医院一直未给赵女士缴纳社保费。2022年1月16日,赵女士主动与甲医院解除劳动关系,并于第二天入职新单位乙医院,乙医院从2月份起为其缴纳社保费。同年3月7日,赵女士因生育开始休产假。
北京:男方15日陪产假不可转给女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并实施,新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多个假期做出了明确规定。
电工外出帮朋友修电器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电工冯某受工友王某委托,在工作之余,与王某一同外出帮王某的朋友修电器,返回单位途中摔伤,在家卧床两个月。后冯某申请工伤认定,但未被认定为工伤。冯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团建期间自己选择参加个人娱乐项目受伤,是工伤吗?
经查明,该会议与团建的活动为7月10日、11日两天,7月10日的活动安排为:“8:00—9:00省区办事处集合统一出发;9:00—11:30开车前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镇南平坝岛(自由活动,可参与区域内娱乐项目);12:30—13:00午餐时间;13:00—17:...
职工下班后买药途中遇事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节假日往返老家路上出车祸, 属工伤!
【裁判摘要】职工的家庭住所地与工作地相隔两城,法定节假日或约定休息日期间,职工为上下班在合理时间内跨越城际往返于两地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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