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离奇失踪,5年不见人影。法院宣告其后,员工亲属申请认定。12月4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云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员工死亡不予的决定。员工离奇失踪法院审理查明,云阳县人王骏在2002年8月被云阳县双江镇现代广告店招聘为工人。同年11月5日晚。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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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张在某公司从事空调组装及维修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天,小张受公司指派,上门到一个客户家进行空调维修,但在维修时,小张从三楼跌落,右腿骨折。出事后,小张和单位就认定和工资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小张起诉到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属收案范围为由,向小张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小张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以不属法院收案范围为由,驳回了小张的起诉。这是什么原因?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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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来深打工的卢先生称其在罗湖区南洋大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由于梯子不稳,致其从2米多高处坠下,着地时左腰部与地面上的钢管剧烈碰撞致其左肾挫裂,被鉴定为。卢先生认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事故导致其遭受伤害,而其雇主和工程承包方均拒绝赔偿,于是卢先生将这两方告上法庭,索赔23万余元。在一审败诉后,他又提起上诉。昨日,市中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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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致残,面对巨额赔偿款两个工程承包商相互推诿拒绝赔偿,受伤工人将二工程承包商告上法庭。4月1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雇员受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原告毕伟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81043元,由被告李新才赔偿60%计48626元,被告骆小水赔偿20%计16208元,其余款项原告毕伟自负。李新才、骆小水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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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争议网讯 “真是感谢法院,要不是你们主持正义,老板说什么也不会给我钱啊!……”日前一位某公司职工郭某领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激动地对山东省宁津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如是说。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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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风险,雇主在和雇员签订协议时约定,出现由雇员自负。6月30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判决雇主李某赔偿周某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16日,周某经人介绍到李某承包的某高速公路一路段打工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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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起事故,南昌县吴某完全丧失,而且从此难以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雇主刘某赔偿民工吴某各项费用总计60余万元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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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网讯 由于工作时被电击伤,嗣后就医诊断出心肌损伤,受伤者唐某向单位提出请求,单位以唐某在车间工作时未被发现被电击伤为理由,不同意劳动部门认定其构成工伤,据此,该单位近日向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唐某系锡城某有限公司的职工,2006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许,唐某在公司工作时感觉被电麻了一下,当时感觉有些不适,后经诊治诊断为“窦性节律、ST-T改变、心肌损伤”。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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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买烟被撞身亡 法院认定不属工伤 人事网讯:员工上班时间外出买烟,不料却遭遇交通事故被撞身亡。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劳动部门的认定,上述行为不能认定或视同为。 贾某系泰州某公司职工,2006年8月22日晚根据公司安排看护工地材料。当晚21时许,贾某离开工地到附近商店购买香烟,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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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清晨上班途中出车祸身亡,公司当日上午为他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补缴综合保险费。在申请保险待遇被拒后,公司诉至法院。日前,长宁区法院一审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8年3月13日5时34分,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发生车祸身亡。当日上午,公司为他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缴纳、补缴了当月及1、2月综合保险费用。
发布于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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