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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长期两不找”的, 劳动合同中止! (2021.12.15)
裁判摘要:双方均认可自2013年5月起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且田某某提供劳动至2014年7月。劳动者提供劳动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原审法院认为田某某未举证证明其于2014年8月后提供劳动,从而认定其提供劳动至2014年7月,后双方形成“长期两不找”的事实,...
工伤职工辞职别忘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在江苏无锡打工的刘明因得到一次性补偿后辞职,同时又向单位提出待遇,近日在当地法院的下,单位承诺一次性支付小刘5.8万元。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许多职工发生工伤后,认为从单位拿到一次性补偿后,就与单位再无瓜葛,其实不然,职工仍然可在辞职时再次...
劳动者入职后因精神病住院,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9年9月1日,徐某应聘至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2020年6月2日,徐某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 2020年7月24日徐某出院,医嘱载明需由专人看护、坚持服药两年、定期复诊、进行社交适应能力康复训练等。2020年8月26日,幼儿园以...
人社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明确3种情况)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现行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返聘期间受伤不属工伤 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李某是费县某企业的一名老职工,2008年2月份后被原单位返聘,双方签订了临时劳动协议。同年8月份,李某在工作中被砸断了右腿,后经鉴定为9级伤残。住院期间,该企业承担了李某的住院费并按月发给。出院以后,李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应属于,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挖潜能 优服务——多地促进大学生就业一线观察
从新产业新职业到打通就业工作“最后一米”……日前,记者走访多地高校和当地教育、人社部门了解到,各地通过深挖就业市场潜能,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助力越来越多大学生好就业、就好业。
在家因公宴请客户后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因工作原因在家宴请客户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规则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导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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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劳动者是否使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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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行业 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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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一家具厂工人因工伤获最高额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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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过了公司解除合同有没有赔偿
2022-05-06
什么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2-05-0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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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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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修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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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利能力多少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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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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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时代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互联网时代的人才发展战略
招聘需求分解与人才市场调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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