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解除通知,员工不同意,公司随后发出"不解除"通知,还要赔2N吗?
2020年11月2日,天地公司与张无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日,张无计从事理财经理岗位,月工资为6000元。2022年8月31日,公司员工金某微信告知张无计“年底留存9935.95”。
发布于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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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冯默风在上班途中被台风吹折的树枝砸伤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发布于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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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报案例:双重劳动关系情况下的工伤保险责任赔偿主体——华源市政园林工程公司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内退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单位从事劳动、接受管理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由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
发布于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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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咨询关于病假期限未达到法定享受年休假标准时如何计算的来信来信时间:2021-10-12 回复时间:2021-10-20
发布于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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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医药公司工作。入职后,段某一直在某市A区从事药品配送工作。2022年8月,某医药公司擅自将段某某的工作地点调整到某市B区,段某某认为调岗决定不合法,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新工作地点报到,其仍在某市A区从事原工作。因段某某未到新岗位报到,某医药公司按照段某某旷工处理。2022年9月15日,某医药公司以段某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段某某的劳动关系。后段某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段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该裁决,遂诉至法院。
发布于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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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家属向某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0年5月28日,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周某家属的兄长周某在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不同意认定为工伤(亡)。周某家属不服,遂提起诉讼。
发布于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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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9日,王小美入职江苏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在职期间,双方签订八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2023年2月15日,王小美与公司人事苏小妹就调岗事宜进行微信沟通。
发布于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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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第167号指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应当依据所从事的岗位类型依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行申7070号裁定中对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确定问题亦进行明确: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发布于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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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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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还能认定劳动关系?实务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不再是劳动关系。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应当认定仍属劳动关系。绝大多数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基本上都是这两种观点的简单投射,总是难以说服对立的另一方。
发布于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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