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毅
出生日期
1994-07-22
牛人等级
小牛
注册时间
2020-12-14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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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火热开展,各地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指导服务、凝聚就业资源,在助企纾困上“出实招”,在拓宽渠道上“想办法”,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真正实现就业服务“零距离”,岗位送到“家门口”。截至3月8日,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1万场,发布岗位3300万个;发出专车、专列、包机4万辆(列、架)次,输送劳动者154万人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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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黄某大学毕业后入职某贸易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该贸易公司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外,员工还享有每年3天的企业福利年休假。该公司还规定,福利年休假应在当年度使用完毕,不可累计使用。但该贸易公司未就使用法定带薪年休假和福利年休假的先后顺序有所规定,亦未就此与员工有约定。2022年,黄某休了两天年休假。2023年1月5日,黄某与贸易公司因销售提成发生争议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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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结工资”的临时工受伤是工伤吗?终审判: 明明是劳务关系, 咋认工伤啊!
电缆公司因订单供货任务的需要,时常临时招用企业住所地附近的农民工(曾在电缆企业工作过的熟练工种),双方口头约定不购买工伤保险,工作一天给一天工资,第二天不想工作了可以走人,但在工作的这一天里需听从班组负责人对工作任务的安排,即所谓的“日工”。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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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妹2007年 1月12日入职北京某服装公司,担任店长一职。孙小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主要地点为北京,合同同时约定:“如果必要,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组织管理和/或雇员的能力及才能,对雇员的职位和/或工作说明进行调整”。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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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核定社会保险费数额,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现行法律关于社保部门就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并未规定需先经仲裁裁决程序,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劳动关系予以直接确认,进而作出处理决定,属于其职权范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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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发布于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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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来家属认为,李春来的妻子、孩子及父母均在睢宁县,李春来也几乎每个周末都回睢宁家中,此次事故发在原告回家的必经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应当认定为工伤,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撤销。
发布于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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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多后,人社局接到群众反映,称胡一刀受伤原因是与他人打架,随后人社局依法进行调查,根据公安局出具的《关于谢逊故意伤害案件的情况说明》和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为《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在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据的情形下,错误作出的工伤认定。
发布于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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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补缴,或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本案中,肖玉龙主张应由用人单位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差额,不符合前述规定。
发布于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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