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存在程序瑕疵,劳动者能以此为由不遵守劳动纪律吗?

2022-06-27 00:00:00 422

关键字:

人力资源

劳务案例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存在程序瑕疵,劳动者能以此为由不遵守劳动纪律吗?

 

每家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定程序,比如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程序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可以不遵守劳动纪律呢?下面的案例给出了答案,一起看看吧。

 

案情简介

 

吴某于20073月到某不锈钢公司从事车间工作。20211月,吴某在公司内因个人琐事与同事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打架斗殴,并造成车间流水线15分钟停工,后受到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

 

公司以吴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吴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吴某不服,遂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吴某称,自己虽因打架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没有经过民主程序,不能对其产生管理约束的法律效力,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公司辩称,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吴某签字确认学习过,并且张贴在公司车间内。吴某上班期间因琐事与工友相互厮打造成双方受伤,对工作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受到公安机关做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效力缺失时,如果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

 

本案中,双方对吴某在公司车间内打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定程度上扰乱生产秩序的事实均无异议。

 

该公司与吴某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经查已经通过张贴和培训学习签字等方式予以公示,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庭审中查明,虽然该规章制度并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民主程序,存在一定瑕疵,但吴某被行政拘留,确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且其行为还对公司生产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认定吴某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无不妥。

 

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基本要求,即便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应当依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效力上的瑕疵,并不代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就可以随意而为。

 

本案中,吴某打架的行为已受到公安机关做出拘留和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其行为被公安机关定性为违法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情理、法理之中。最终,仲裁委员会对吴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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