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上班时被精神病同事砍死,算工伤吗?

2022-05-30 00:00:00 441

关键字:

人力资源

法律法规

工伤案例

惨!上班时被精神病同事砍死,算工伤吗?

 

洪七系天歌公司的工作人员。20171223日,洪七在工作间制作水果拼盘时,被同事欧阳峰用刀砍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欧阳峰系精神分裂症患者,事后被法院送去强制医疗。

 

洪七家属于2018516日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受理后开展了相关调查,查明欧阳峰系精神分裂症患者,已被强制医疗。人社局认为,洪七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于20193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9610日,市人社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区人社局所作的认定工伤决定。

 

公司起诉:洪七死亡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不是工作原因,是被不当班的同事故意杀害,不构成工伤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理由如下:

 

洪七的死亡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非因工作原因被不当班的同事欧阳峰伤害致死,故不构成工伤。欧阳峰杀洪七是因两人的私怨,欧阳峰的杀人动机不是工作原因。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书认定本案是一起故意犯罪的刑事案件,欧阳峰的罪名是故意杀人,故洪七的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死亡完全是欧阳峰非工作原因故意杀人造成的,也请洪七的家属依法另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人社局答辩:欧阳峰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司称欧阳峰系报复杀人依据不足

 

人社局辩称,不同意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20171223日洪七在工作间制作水果拼盘时,被同事用刀砍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的事实系检察院和法院查明的事实,且经查明洪七与欧阳峰当日并无个人冲突,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检察院的强制医疗申请书及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书,证明砍伤洪七致其死亡的男子欧阳峰患有精神分裂症。故公司称欧阳峰系报复杀人依据不足。

 

 

一审判决:洪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洪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被诉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公司诉称洪七被杀非因工作原因,而是由于个人私怨,依据不足,难以采信。

 

综上,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不予支持。原审遂判决: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宏歌公司不服,上诉于上海二中院。

 

二审判决:本案证据无法证明欧阳峰杀洪七系因私人纠纷,人社局认定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人社局提供的《强制医疗决定书》等证据,证明欧阳峰在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患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已被强制医疗,故本案证据无法证明欧阳峰杀洪七系因私人纠纷。人社局认定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并无不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认为洪七被杀并非工作原因,而是由其与欧阳峰的私人纠纷造成,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人社局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项之规定作出被诉认定工伤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和法律的公平原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市人社局依法具有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的职权。市人社局在收到公司的复议申请后,经依法审查,于法定期限内作出维持被诉认定工伤决定的复议决定,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劳动法库 案号:(2019)02行终416(当事人系化名)


发表评论

综合得分

0

好评
0%
中评
0%
差评
0%
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哦~请 登录注册

我要评论

满意度:

小毅

认证牛人

817 文章

159 评论

0 粉丝

取关

私信

Copyright©2021 职猎牛
京ICP备2021020242号-2
电子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464
昌平网警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