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2022-04-24 00:00:00 373
关键字:
法律法规
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5年1月1日与某商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这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又订立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18年2月18日,王某因存在私下向销售部门索要赠品、私拿破包商品等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被公司根据制度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2020年12月21日,王某因未遵守收货流程再次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2021年1月1日,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1月8日,商场以王某曾被两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王某遂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商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评析
用人单位要对劳动关系进行处置,应当就劳动者在当前合同履行期间的表现加以评价,如果解除事由已经发生,但用人单位仍选择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表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上一个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的行为、业绩等并无不满,劳动者有理由相信公司对其违纪行为免于处罚或者放弃追究责任,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宜认定为超过了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
本案中,在明知王某有两次违纪行为的前提下,商场在2021年1月1日仍然与王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公司认可王某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在此前提下,商场又于2021年1月8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就续订劳动合同之前的事实追究责任,有违诚信原则,其解除劳动关系缺乏合理性,故裁决商场应当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发表评论
综合得分
0
道观对出家道士管理并按月发工资, 是劳动关系吗? 法院判决神了!
道观对出家道士管理并按月发工资, 是劳动关系吗? 法院判决神了!
已有69人查看
出差途中啤酒喝多了,在高架桥撒尿坠亡,算不算工伤?
出差途中啤酒喝多了,在高架桥撒尿坠亡,算不算工伤?
已有285人查看
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规则
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规则
已有142人查看
未足额缴社保致工伤待遇降低, 员工可以主张差额损失, 但有前提!
未足额缴社保致工伤待遇降低, 员工可以主张差额损失, 但有前提!
已有84人查看
女员工不孕去医院取卵助孕,休假14天被开除,法官说理太精辟了!
女员工不孕去医院取卵助孕,休假14天被开除,法官说理太精辟了!
已有117人查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已有56人查看
挂单和尚诉寺庙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法官的判决神了
挂单和尚诉寺庙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法官的判决神了
已有132人查看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