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轻信QQ被骗200万致公司损失, 法院判女员工赔55万!
2021-12-15 00:00:00 446
关键字:
法律法规
痛!轻信QQ被骗200万致公司损失, 法院判女员工赔55万!
2019年5月24日张萍入职南京顶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仁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岗位为财务岗位从事出纳工作,月工资为4000元-4500元。张萍本科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9年7月30日早9时30分许,一位自称华宇实业有限公司的人打进公司电话,以顶仁公司以其谈合作为由,要求张萍添加其QQ号码,张萍添加后,此人将“朱开杰”拉近对话群。后“朱开杰”与张萍私聊,“朱开杰”称自己与对方合同并未谈成,但对方已将保证金200万元打至其个人账户,要求张萍先从公司账上退还对方保证金,等其会议结束后再从其个人账户转至公司账上,并附上了临沂悦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给“朱开杰”的转账截图。张萍持有公司U盾,但第一次由于限额未能将200万元支付出去,故张萍在微信中询问会计李媛,但未等到李媛的回复。后“朱开杰”在QQ群中催促,张萍分两次向临沂悦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各付款100万元,总计为200万元。张萍汇款成功后,会计李媛通知张萍并无此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开杰发现账户信息变动后,也与张萍核实,此时张萍发现被骗,于是立即报警。2020年1月7日,警方帮顶仁公司追回款项599940元并发放给顶仁公司。目前公安机关对此案已经刑事立案,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
顶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了付款申请流程: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单位账号、开户行、项目名称、材料名称,且需要完善的签字及发票,预收定金的材料,须附采购合同。付款申请流程:填写正确的付款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财务处报销。张萍于2019年9月27日签字。
顶仁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张萍赔偿顶仁公司经济损失1400060元及利息。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张萍作为专业的财务人员,未尽到财务人员的谨慎和注意义务,轻信了他人的QQ指示,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未履行基本的审批手续,擅自将顶仁公司款项200万元转至他人账户,造成公司钱款暂时无法追回,具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每一项经营活动都是由劳动者具体行为实施的,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允,在劳动关系中的损失赔偿中,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的损失,否则会造成劳资之间的利益失衡。另外,顶仁公司还存在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方追回被骗款项的可能。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综合考量顶仁公司损失大小、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张萍承担损失55万元。
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张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顶仁公司55万元。
张萍不服,提起上诉: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顶仁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张萍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顶仁公司本身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现象,负责财务的会计师擅自下放U盾给张萍,未经审批即付款,由领导通过微信或短信指示付款,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混用,未对财务人员进行过相关财务制度的培训,未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这是诈骗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张萍仅是诈骗环节中被设计的一环,不应承担责任。张萍在无法识别诈骗骗局的情况下,基于QQ群中“领导”的指示、公司付款的惯例及对同事的基本信任进行了先
付款再补办审批手续的操作,并无主观过错。赔偿数额仍应考虑到劳动者对企业付出的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以及损失是否有保险或者第三人赔付等因素。张萍在职期间月工资仅为4000-4500元,收入较低,一审法院判决张萍承担与其收入不相匹配的巨额赔偿,不符合公平原则。并且案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尚未终结,顶仁公司的损失尚未确定,顶仁公司可通过刑事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追偿,不应当由张萍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适当赔偿。虽然案涉顶仁公司的损失系涉嫌网络诈骗而产生,但张萍作为一名具有专业的财会知识以及一定从业经验的专业财务人员,未完全尽到与其专业、职业规范相对等的注意和审慎义务,在网络诈骗案件多发、网络安全知识广泛宣传的当前形势下,缺乏必要的职业警惕,过于轻信网络陌生人,未经核实即仓促作出转款200万元的轻率行为,导致顶仁公司的巨大损失,其存在重大过失。张萍称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顶仁公司要求张萍就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且顶仁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的施行上亦存在一定疏漏,亦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一审法院综合考量张萍过错大小、损害后果等因素,酌定张萍承担顶仁公司损失55万元,并无明显不当,应予维持。据此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表评论
综合得分
0
上24小时休48小时, 门卫主张加班费, 法院支持多少?
上24小时休48小时, 门卫主张加班费, 法院支持多少?
已有142人查看
白睡了! 睡1小时获赔35万! 法院痛批: 不合理, 不合法!
白睡了! 睡1小时获赔35万! 法院痛批: 不合理, 不合法!
已有76人查看
三交警因工作原因互殴,一人被打成轻伤一级,算不算工伤?(终审判决)
三交警因工作原因互殴,一人被打成轻伤一级,算不算工伤?(终审判决)
已有105人查看
全国首例!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消息被认定加班,获赔3万元加班费!
全国首例!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消息被认定加班,获赔3万元加班费!
已有90人查看
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天, 职工办离职交接途中出车祸, 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天, 职工办离职交接途中出车祸, 能认定工伤吗?
已有323人查看
人社部: 单位欠缴社保和滞纳金不得让职工承担, 滞纳金不得高于欠缴额 (3个典型案) | 劳动法行天下
人社部: 单位欠缴社保和滞纳金不得让职工承担, 滞纳金不得高于欠缴额 (3个典型案) | 劳动法行天下
已有77人查看
重磅!国务院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共13天
重磅!国务院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共13天
已有186人查看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