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1-11-29 00:00:00
602
关键字: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1〕7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9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发表评论
综合得分
0
混同用工下主张关联公司未签订合同二倍工资会被支持吗?
混同用工下主张关联公司未签订合同二倍工资会被支持吗?
已有62人查看
下班回到小区后, 出门再取快递被车撞, 也是工伤? 人社局不服!
下班回到小区后, 出门再取快递被车撞, 也是工伤? 人社局不服!
已有156人查看
“包厨”情况下, 厨师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包厨”情况下, 厨师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已有282人查看
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已有216人查看
产假期间无绩效,能扣除绩效工资吗?
产假期间无绩效,能扣除绩效工资吗?
已有228人查看
产假188天发了产假工资又领了生育津贴,两份待遇能否重复享受?
产假188天发了产假工资又领了生育津贴,两份待遇能否重复享受?
已有287人查看
员工骑车下班途中避坑摔伤, 因工伤认定打到高院!
员工骑车下班途中避坑摔伤, 因工伤认定打到高院!
已有223人查看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