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被注销,劳动者只能吃“哑巴亏”?

2024-08-02 10:53:20 639

关键字:

职猎牛

用人单位被注销,劳动者只能吃“哑巴亏”?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平)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此时,该如何处理?本案聚焦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的法律问题,提醒大家要依法维权!

基本案情

    陈某林经营一家机械刀具厂,赵某某在该机械刀具厂从事从事磨床工作。2021年11月,赵某某在在工作中受伤,被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被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拾级。赵某某在职期间,因机械刀具厂未给赵某某缴纳工伤保险,故赵某某一直未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赵某某多次向机械刀具厂索要赔偿未果,2022年10月,赵某某向马鞍山市博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机械刀具厂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2.7万余元。

    马鞍山市博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该案件,该机械刀具厂在收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来了一波“我已消逝不存在”的魔幻操作,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将机械刀具厂注销。

    由于被申请人机械刀具厂已注销,仲裁被申请人丧失了主体资格,仲裁委无对象可裁,案件只能停止审理。

处理结果

    赵某某受伤后,生活上已经捉襟见肘,现在眼看机械刀具厂又被注销,赵某某心凉了大半截。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马鞍山市博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仲裁员会的仲裁员主动深入一线,经过调查了解到机械刀具厂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经营者为陈某林,陈某林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进行结算,也没有通知申请人等债权人,明显存在过错。

    仲裁员对申请人赵某某进行了释法,陈某林作为机械刀具厂投资人和经营者,机械刀具厂注销后,其理应承担机械刀具厂经营期间产生的劳动法律责任,建议申请人赵某某变更仲裁请求,追加机械刀具厂投资人和经营者陈某林为共同被申请人。

    2022年11月,赵某某申请变更仲裁请求,追加机械刀具厂投资人和经营者陈某林为共同被申请人,仲裁委恢复案件审理。

    仲裁委审理认为,本案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确认机械刀具厂承担支付赵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十级的责任,而该机械刀具厂明知存在未清偿工伤赔偿的“劳动债权”,但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故意隐瞒,而陈某林作为机械刀具厂的登记投资人和经营者,应当对机械刀具厂的工伤赔偿“劳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马鞍山市博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机械刀具厂与被申请人陈某林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申请人赵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合计人民币11.8万余元。仲裁裁决书送达后,被申请人机械刀具厂与被申请人陈某林不服仲裁裁决,向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博望区人民法院维持了仲裁裁决,裁决现已生效。


案情分析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组织者,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的“劳动债权”。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债权”,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劳动者需要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若用人单位“注销”,劳动者可能会担心用人单位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那劳动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在用人单位发生破产、注销或者解散等法人人格灭失时,该“劳动债权”与其他债权一样受我国《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和保护。公司作为法人虽具有独立人格,但在解散时应履行清算义务,并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但实践中,个别公司在与劳动者的纠纷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就恶意注销公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但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归零,对于存在“劳动债权”赔偿的公司来说,劳动者可以申请追加投资人为共同被申请人,承担已注销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六条也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本案中仲裁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能动司法理念运用于工作实践,通过追踪被注销单位投资人情况,对仲裁申请人进行了合理引导,找准了仲裁方向。虽然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注销后,劳动者无法直接再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原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即被注销,劳动者将原用人单位出资人列为共同被申请人,从而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仲裁员要提醒一下大家:倡导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义务人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正确清偿债务,切勿通过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以“金蝉脱壳”伎俩逃避责任,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发表评论

综合得分

0

好评
0%
中评
0%
差评
0%
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哦~请 登录注册

我要评论

满意度:

小毅

认证牛人

817 文章

159 评论

0 粉丝

取关

私信

Copyright©2021 职猎牛
京ICP备2021020242号-2
电子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464
昌平网警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