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威

这个人太懒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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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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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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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吗?

2018年6月13日早上7点多,孙大在上班途中感到身体不适,遂至镇卫生院治疗,当日转至市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5分死亡。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载明,孙大的死亡原因为心力衰竭。

发布于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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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参保导致工伤待遇不足,公司要赔差额吗?

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补缴,或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本案中,肖玉龙主张应由用人单位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差额,不符合前述规定。

发布于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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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福特科公司诉福州市政府工伤行政复议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福特科公司否认黄水根是为公司购买的地瓜粉,其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但福特科公司并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黄水根是为自己或公司之外的第三人购买的地瓜粉,也未能对黄水根开具客户名称为福特科公司的发票及驾驶公司车辆外出购买地瓜粉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福特科公司主张,黄水根的外出购买行为不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黄水根和福特科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黄水根的岗位属于食堂工作人员,黄水根外出购买的也是食用地

发布于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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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质量发展要高质量就业

“精品线路”“全程参团”“半自由行”……这不是旅游安排,而是招聘活动。今年春招期间,安徽合肥高新区组织了一个招聘团,用时29天、奔赴9座城市、涵盖26所高校、召开32场招聘会,近万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企业表示:组团招聘,拎包即走,省心省力,收获颇丰。

发布于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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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被“骂死”了,可以认定工伤吗?

2016年10月8日,戴某在岗亭值班,一个女业主想把贵重的物品存放在戴某值班的岗亭内,戴某为了履行公司的规定,拒绝让女业主存放,于是,女业主对物业保安戴某横加指责,双方发生了比较激烈的争吵,业主用指头指着戴某骂,至戴某晕倒在岗位上,后戴某被抬送到120车上,急送医院,县人民医院不收,后直接送至温州市××医抢救。2016年10月8日18时56分,温州附属二医出具危重病人报告单,诊断戴某为脑干出血,左侧基底节出血,双侧瞳孔散大。当日晚上,医院对戴某行开颅手术。2016年11月11日,患者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

发布于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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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门撤销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重大客观原因VS经营需要

因部门撤销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重大客观原因VS经营需要

发布于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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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在北京前门,总书记看望胡同服务点的“快递小哥”问冷暖;在湖南长沙,总书记与基层代表座谈时请来货车司机代表听疾苦;在陕西柞水,总书记走进直播间给乡村电商鼓干劲……

发布于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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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精神,结合北京实际,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现制定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于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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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消极怠工,公司如何固定证据合法解除?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是其履行劳动合同的最基本义务。劳动者因消极怠工未完成工作任务,经用人单位提示后,仍未改善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于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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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考勤记录不能认定加班事实成立

2017年9月1日,胡先生进入某网络公司工作,岗位为人事经理,月工资8000元。双方签订有一份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后,网络公司决定不再与胡先生续订劳动合同,且已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胡先生主张公司还应另行结算加班工资。双方协商未果,胡先生遂于2020年10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网络公司向其支付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延时加班工资15000元。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依法予以受理。

发布于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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