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毅
出生日期
1994-07-22
牛人等级
小牛
注册时间
2020-12-14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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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于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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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病、事假,必须预先向部门主管请示,经批准后主可休假,未经批准,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未经许可擅自不来上班者为旷工。……月累计旷工二天按严重过失处理,除扣除当月综合薪金外并可解除劳动合同等。
发布于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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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67岁入职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是否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三个:1、陈秀姑与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2、公司是否承担工伤待遇;3、如公司需承担工伤待遇,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布于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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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A公司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最近想请5天年休假。但A公司表示,近期订单较多,仅能同意他目前休2天年休假,剩下的年休假后续再安排。赵某有些疑惑:公司根据自身订单情况限制员工年休假的时间合理吗?如果之后A公司不能安排他休完年休假,他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需要支付,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为此,赵某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发布于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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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核心是从属性,主要表现为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道士与道观表面上看似符合以上三个特征,但是不是劳动关系呢?一起来看看本案法院是如何将其中区别讲清楚的。
发布于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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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工伤员工死亡, 公司还须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吗?
吴某于2019年10月8日入职A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22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2月1日,吴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未再到A公司工作。2022年1月,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吴某构成工伤。A公司不服,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最终工伤认定予以维持。2022年9月,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吴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发布于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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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家庭困难连休47天假遭辞退, 法院引法谚: 法不强人所难!
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后,王某还想继续休假照顾家人时,其所在公司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而王某因照料病人实在走不开,在公司未批准休假的情况下未到岗上班自行休假10天。此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他认为,公司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发布于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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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于2023年3月8日入职某文化科技公司,因怀孕期间身体不适而于2023年5月5日、6日、8日请病假。文化科技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蔡某因异位妊娠于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住院治疗并终止妊娠,共花费医疗费用13013.33元。蔡某在职期间,文化科技公司未为蔡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发布于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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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包括加班费吗? (最高院+地方性规定)
对于二倍工资计算基数也应当注意。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
发布于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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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经常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开除、除名、辞退等表述,这些表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什么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中阐述了其中的区别及适用。
发布于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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