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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关联企业的规章制度需经法定程序才能适用于本企业
袁某于2018年3月20日入职某金融服务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袁某月工资标准为2.5万元,由基本工资1万元、岗位工资1万元及绩效工资5000元构成。2020年9月1日,某金融服务公司在微信工作群中通知,因经营出现困难,依据上...
保安上班时间在保安室因嫖娼猝死,能认定工亡吗?
张某之子甲,向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经人社局调查核实,××急性发作导致死亡,死亡诱因为张某于上班时间在保安室发生嫖娼行为后产生身体不适倒地不起后死亡。人社局认为张某的死亡未发生在工作岗位上,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于2019年...
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 公司主张12万损失, 终审为什么这样判?
2018年11月25日,龙七入职伊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聘用龙七担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的一切维修业务;工资待遇每月8000元,合同还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3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7月9日起施行。
向高质量发展要高质量就业
“精品线路”“全程参团”“半自由行”……这不是旅游安排,而是招聘活动。今年春招期间,安徽合肥高新区组织了一个招聘团,用时29天、奔赴9座城市、涵盖26所高校、召开32场招聘会,近万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企业表示:组团招聘,拎包即走,省心省力,收获颇丰。
最高法院3次回应: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吗?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理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享有选择权?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该项规...
变革时代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互联网时代的人才发展战略
招聘需求分解与人才市场调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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